10月17日,洞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欧阳佑春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伟建、肖谋解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纲学,副县长杨国荣参加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和关于《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聚焦重点难点,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见效,努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执法检查对法律法规的“深度体检”作用,真正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会议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控制水源地周边的开发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供水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监督,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