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

来源:新宁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作者:邓健华 分享  082021-12

10月20日,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按照上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等规定,全年共备案审查“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加强了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保证了法律、法规在全县的正确实施。会议指出,当前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面临着宣传不够、机制不顺、人力不足、报备不足等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利用好网站、报纸等媒体,向“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等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同时,要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文件、政策,做到分部门压实责任、分步骤抓好落实。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通过出台相关的办法、规则等,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的上报、登记、审查工作机制,做到上下统一、协调一致;探索建立由法学专家、律师、行业协会、公民、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参与度。三是要进一步配备专业人员。积极引进专业人员,让专业人员进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工作实效。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报备机制。对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分别制定科学、合理、严谨的审查标准和具体操作规程,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过程量化;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创新报备方式,通过主动报备、网上报备、上门报备等方式,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