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迎春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志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志定、市政协副主席蒋志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卫红出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结合各自法定职责作了汇报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作书面发言。市人民政府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汇报并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是依法加强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积极回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握重点、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把握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传引导,紧盯法律贯彻实施中的短板弱项,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使法律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主动担当、密切配合,落实各方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保障。执法检查组要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依法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抓好跟踪监督;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对账销号;企业要切实扛起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