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坪塘整治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水利工作,把山坪塘整治纳入民生水利实事切实加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享受到真正实惠。以丰都为例,截至2014年12月,全县累计完成投资12019万元,开工2107口、完工1717口山坪塘。在完成2013年度347口山坪塘整治任务的基础上,2014年全县完成投资9590万元,开工1760口、完工1370口山坪塘,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74%、135.5%。累计新增、恢复蓄水能力343万立方米,完成清淤扩容234万立方米,深挖扩容63万立方米,新增、恢复灌面1.60万亩,解决0.71万农村人口抗旱水源问题。
但是,丰都县大部分山坪塘建成时间较早,且建设时标准低、配套不全、质量差、技术落后,经过长期运行,绝大多数超过了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因无资金投入保障,年久失修,导致功能退化。据普查统计,有相当比例的山坪塘未能充分发挥蓄水灌溉的作用。丰都境内4678座山坪塘中,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发挥农业灌溉效益的有1112座,仅占23.7%;因坝体滑坡或渗漏、溢洪道防洪能力不达标、涵卧管断裂、白蚁穿堤危害等病险原因限制蓄水,不能正常发挥效益的有3171座,占67.8%,减少有效灌溉面积2.47万亩;因坝体坍塌、库区淤积、放水设施失效、损毁等已完全丧失蓄水功能的有395座,占8.5%,损失有效灌溉面积0.73万亩。2013年,市政府与县政府签署民生实事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015年前完成2339口山坪塘整治,但我县实际需要整治的山坪塘有3566口,仍有1227口山坪塘存在病险不能实施整治。
为更好发挥全市农村地区山坪塘应有的作用,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市级公共财政为主的多元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资金需求。继续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确保足额计提、定向使用,市级统筹部分重点支持国家扶贫重点县、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山坪塘整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要求,继续加大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扶贫等资金对山坪塘整治建设的倾斜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山坪塘整治建设。在确保市政府规定的民生实事按时完成的前提下,追加全市山坪塘整治建设计划,及时消除病险山坪塘安全运行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建议加快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发挥山坪塘整治建设规划对项目建设、资金整合的基础与指导作用,健全山坪塘整治建设技术标准体系。修订完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逐步将山坪塘整治建设与管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和经验上升为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