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郧县列入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建议

来源:湖北十堰市 分享  132017-08
关于把郧县列入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建议
  
  郧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核桃、木瓜、柑桔、茶叶、中药材、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等产业发展与退耕还林、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把“绿起来”、“富起来”统一到生态农业建设上,已建成各类特色产业基地85万亩,初步形成了以“蔬果药畜桑”为主导产业的现代生态农业雏形。但是,依然存在着产业基地建设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用肥用药情况严重、农业生产环境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有限、库区群众增收困难等问题。
  
  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是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的战略需要。郧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288.95平方公里,年侵蚀模数每平方公里达3500吨,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废弃物等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严重。要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送,就必须把水源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点重抓。
  
  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现实选择。郧县是一个集老、少、边、穷、库、山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县,又是丹江口大坝上的坝上第一县,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程度不高,农业的整体功能不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业抗灾能力较弱,十年九灾、十灾九旱,农业效益极不稳定。建设农业生态示范县,可以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可以加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提高农业效益。
  
  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必由之路。郧县为了服务丹江口水库、黄龙滩电站、襄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占用和淹没基本农田18万余亩、山林17万余亩,采伐森林200万亩,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移民的内迁后靠,出现大量的25°以上的坡耕地。此类耕地土壤贫瘠,保水保肥能力差,抗灾能力弱,农业产量低。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县,可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综合运用生态缓冲、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发展果园和经济林,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推广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采取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替代措施,既为农村生活提供了清洁能源,加强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又就地处理农村生活、生产中部分面源污染源,提供优质农家肥。
  
  为统筹兼顾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两者之间的关系,实现郧县的可持续发展,特建议市政府帮助向省政府呼吁,将郧县列入全省重点生态农业示范县,上报农业部,列入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县的行列,并政策、资金上给予更大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