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网络投票监管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加强对网络投票监管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种新兴的网络投票模式应运而生,主办方通过网络发起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需要四处拉票争取拿到想要的名次,而主办方能获得大量关注起到推广的效应。现在各类评选活动的网络投票非常火爆,尤其是在手机微信、QQ、微博等虚拟社交平台的助推下,网络投票评选已渐渐与它的初衷越走越远。现在,经常看到有人在各类群里号召他人为自己亲戚、熟人、朋友投票,有时甚至也是受人之托下,在网络评选活动中对自己根本不熟悉的人投票,这种现象已司空见怪。而网络投票的初衷则是,借助网络虚拟优势,充分发挥舆论作用,投票选出自己认为最优秀、最合适的人。此外参加比赛的人员仅仅凭借亲朋好友来拉票远远是不够的,因此还产生了一种新兴的行业——刷票,助长了不正之风。现实生活中看到的这类网络投票,有越演越烈之势,评先进、评优秀、评感动人物、优秀歌手大奖赛、青少年才艺展示、英语风采大赛、动不动就是通过互联网投票评比。比如:青少年的个人才艺展示对提升孩子的综合素养能起到较好的作用。让家长适度参与,也能促进家校互动,效果也不错。只是一个本应常态化的活动,但无原则的放大效果,并让亲朋好友投票,则不能不说活动变了味。家长和亲朋好友们可能根本没有时间看孩子们的才艺表演,缘于面子,投了票,但没有通过比较,真正的投出最优秀的人。如果自己的孩子获得高票支持,如果真的优秀倒也罢了,如果本身不够优秀而是人为的造成一种优秀的假象,使涉世未深的儿童青少年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会认为自己才艺确实高,容易助长虚荣心,降低再奋斗的动力。如果孩子比较优秀,因自己和父母的微信朋友圈不够活跃,支持率不高,有可能会造成孩子埋怨父母没有拉来更多的支持者,自己也会自暴自弃,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这已经分明不是才艺展示,是变相的“拼爹” “拼妈” 行为。所以这种投票支持并不能真正表现出青少年的能力及其作品的优劣而是看谁的朋友圈活跃人脉广。现在的网络投票、拉票,让人不仅无奈,而且很烦,让本来可能有意义的活动走了样、变了味。

为此,建议:

1、相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与精选互联网上的网络投票的评选活动,如果要投票则应该采取实名制形式,从根本上遏制一人多投、盲目投票、刷票等行为。

2、相关部门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可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选择多样的评价方式,正确开展有意义、有价值的各类评选投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