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地处鄂西北汉江中上游地区,是贯穿鄂豫川陕的重要通道,自古有“鄂之屏障,豫之门户,陕之咽喉,蜀之外局”之称,属于早期人类生存、演化、发展、生活的重要区域,汉江是连接长江、黄河的水上重要通道,祖先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丰富而重要的文化遗迹。恐龙、恐龙蛋的发现,为研究生命的起源和郧阳古老的地质环境提供了重要的依据;郧县人、梅铺猿人、白龙洞人、黄龙洞人及汉江两岸诸多旧石器点的发现,为研究人类的生存、演化提供了大量的实物资料;青龙泉·大寺、辽瓦店子、店子河、郭家院等众多新石器遗址的发掘,出土了丰富的人类文明进化的实物佐证;李营遗址、乔家院墓群、上庄遗址、韩家洲古战场、尖滩坪遗址、龙门堂遗址等文物点的发掘,进一步印证了郧阳历史文化的脉络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一脉相承;特别是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备受世界的关注,郧阳古城和均州古城因丹江口库区第一期工程而沉没江底,需要进一步地发掘、保护;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十堰市文物的类别和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
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和文物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十堰市的文物保护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但是,如何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重要的文化遗产,是摆在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及全社会面前的一件重要任务,也是文物保护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为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特建议:
一是建议市文体部门牵头成立专班,以“郧县人”、梅铺猿人、白龙洞人、黄龙洞人等旧石器遗址为核心,打包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二是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发〔1997〕13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文物保护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但十堰市政府成立以来,从未公布过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市文体部门从2016年起,研究确定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是全市有十余座博物馆和相应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拥有文物藏量96448件(套),文物点3267处,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任务十分繁重,而专业人才和专业管理人才匮乏,日益制约文物保护利用和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议市文体部门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文物保护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文物保护、考古、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