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及环境综合效益的重要标志之一,同时也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文明质量和水平的具体体现。其主要特点是:工程投资巨大,要求甚高,难点颇多,影响深广,关注度高等。因此,如何加强南京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决策与规划设计,中期的施工建设与监管验收,后期的运营与管理都显得十分重要,而其最关键的是决策阶段的科学性、正确性及合理性。
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如是决策造成的危害,则是最大的危害;如是决策造成的失误,则是最大的失误;如是决策造成的遗憾,则是最大的遗憾。纵观南京近30年的城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乏一批精品之作,但也有相当部分的项目建设之初,不作前期认真调研,没有开展是否可行的研究工作,或工作不深、不细、不实 ,也未能广泛而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因此,不是匆忙决策,就是盲目决策,甚至是拍脑袋决策。而这样的决策乱象导致的后果则往往是:工程建设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和要求,有的先天就存有毛病,难以医治;有的是形式主义的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民怨或民愤较大;有的工程运营不到30年甚至不到15年就拆掉改建,浪费了巨大的人力、财力及物力;有的工程因短视行为,没有把眼前利益与城市长远发展相结合,给未来发展造成较大困难;有的工程毁掉了自然形成的景观,人造的景观不是画蛇添足,就是大煞风景,甚至成为城市挥之不去的伤痛或遗憾。
如何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阶段的科学性、正确性及合理性,我建议在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当同时进行不可行性研究工作,形成正、反两方面的研究报告,有利于高层领导慎重决策。具体建议是:
1.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前,选择两个以上高水平的咨询单位,分别同时进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不可行性研究工作,并提交两个成果报告。
2.就正、反两个成果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必要时可采取媒体公开对话、网上公开对话、召开各界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听取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
3.召开相关权威专家、学者组成的成果报告论证会,必要时可召开多次这样的会议,多听取专家、学者的不同意见,反复酝酿研究,特别要注重听取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公平、公正地论证正、反两个成果报告,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若论证会争议较大,则不能急于下结论,应当如实写明,并明确提出是部分建设、或是暂缓建设、或是不能建设的具体意见。
4.市委、市政府等高层在讨论研究正、反两个成果报告时,应当认真听取各方面的论证意见,实事求是,慎重决策。即便要建设,也要把反方意见中提出的重大问题(矛盾)搞清楚,并给予高度重视,增强防范意识,备有预防措施,降低建设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竭力杜绝决策造成的危害和失误,少留或不留遗憾,确保工程优良,多出精品工程。让南京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得起人民的评判,经得起现实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