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
“今天,你的城市雾霾了吗?”“中国城市雾霾排名榜出炉,你的城市还好吗?”这是近来微信上最流行的“问候语”。虽是调侃,但足以见得雾霾有多么的严重,环境污染正在严重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
前些年,重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过度开采和环境污染的重压。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秉承可持续发展的主旨,致力于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好转。
一、我市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市是一个传统重工业城市,由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形成的结构性污染问题非常突出,治理环境污染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一)污染源种类呈现多样化。污染源不仅有工业的,还有城市生活性的和农业本身的污染。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居高不下。虽然重庆第三产业就业发展形势较好,但在产出上第三产业增速仍不突出,且重庆第三产业发展整体上仍未摆脱依靠传统服务业支撑的局面,与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产业链结构以加工制造为主,产业层次低、资源消耗大、区域布局离散、自主创新能力弱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市的农业污染源主要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化学物质污染,包括农药污染、化学肥料污染、农膜残膜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等。近几年我市畜牧业发展很快,各养殖场产生了大量畜禽粪便,已成为一种新的较大的污染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性污染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在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商业垃圾、建筑废墟以及噪声污染等。
(二)污染源治理工作难度大。我市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是现实问题也是历史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的决策思维方式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习惯于单纯的追求GDP增长,实际上还延续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遭到破坏等严重问题。环境治理的旧帐没有还清,新的污染源又在生成。二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与群众对维护环境权益的要求不适应。环境管理的手段还不完善。在环保法制建设方面,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细则少,行政手段多、经济手段少。造成部分企业存有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宁愿受罚也不治理的相悖心理。三是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与国家积极倡导的生态文明理念不适应。很大一部分群众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职责,与自己关系不大,环境保护需要从自身做起的意识和理念没有牢固形成,在生产、生活、消费中的节约资源意识和保护环境观念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二、对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
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路线图和总体实施方案,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从舆论宣传入手,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源的治理是一个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不论是信息的接收,还是问题的发现,不论是有效的监督,还是对有违原则行为的制止,公众的作用都是环保系统中的重要层面和环节。为此,要尊重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宣传公众,告知公众,鼓励公众的参与。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企业领导、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节约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全社会资源环境的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把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公民互动的有效机制。
(二)严格准入,加强源头控制,坚持抓源头的污染治理。
我市要严格限制钢铁、水泥、化工、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合理化布局;加强排放大气污染企业监管,强化装备制造涂装、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产品制造、制鞋、印刷等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对工业污染防治,要从侧重污染的末端治理转变为工业生产全过程控制。要继续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在线检测,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重点、分步骤的先在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检测系统,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时时刻刻的监测。
(三)坚持科学发展,严格考核问责,全面落实治理措施。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克服唯GDP工作导向,敢于担当,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和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旗帜鲜明地向大气污染宣战,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要推进环境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定期发布考核排名情况,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对渎职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四)推广先进管理技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要创新大气污染调控工作,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节能减排量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治理领域,确保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建立大气污染治理激励约束机制,打造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评级指标体系和积分制度,并运用到评优评先、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和信贷、减免税等财政政策,以及差别水电价等经济制裁手段挂钩。
(五)强化环保执法。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主体的责任制。对于超标排污和有治污设备不正常运转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二是环保执法应与时俱进。实现由污染防治向生态保护延伸;由防治大中型企业污染向防治各类小企业污染延伸;由重点治理第二产业向第一、三产业延伸;由城市综合整治向农村环境治理延伸。要加强部门联动合作,整合环保气象等部门资源,拓展环境领域司法诉讼,深化城市间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源清单解析及预警应对水平。
(六)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2017年1月12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庆法院近两年审理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对新司法解释的新规定和亮点进行了简要解读,并发布了4起污染环境罪典型案例。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罪一审案件38件,审结36件,依法追究6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我们要继续加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对环境犯罪案件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追究一起。
(七)坚持多措并举,协同控制各种污染源。
一是管好车船排气污染。二是解决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加强扬尘综合管理。四是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五是提升城乡生态绿化水平。
总之,环境污染治理,难就难在需要综合手段,实现多项污染物协同减排。污染治理是一个多环节密切咬合的链条,只要有一个环节“掉链子”,环境问题就会受影响,所以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