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来源:法制委员会(法工委) 作者:黎建琛 分享  262021-09

《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新闻发布词

 

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为济

(2019年12月5日)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经2019年7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会议审查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认真抓好《条例》的颁布实施,今天在这里举行《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下面,我简要介绍《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条例》立法背景

《邵阳市邵水保护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河流保护方面的专门立法。制定出台该条例主要有三个背景: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三大攻坚战”要求,以地方立法形式、以超强力度加强河流保护。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生态、美丽、宜居邵阳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邵水是邵阳市的母亲河,沿线群众强烈期盼加强对邵水的保护工作。2017年12月,经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该条例作为2018年度立法项目。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条例》由市水利局负责起草。2018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条例》草案,于2019年1月3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案。

今年3月1日、4月30日,7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于7月26日表决通过。一审前,市人大农业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邵水进行了系统的调研、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三次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先后向市直有相关职能部门、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分别进行了现场和书面指导。根据审议意见、调研走访及省人大的指导性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进行了13次较大的修改。三审之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条例》的起草审议情况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7月29日将《条例》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审查,并于9月28日批准《条例》。

三、关于《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三十条,分别为总则、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河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8条,规定了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和河长制等事项。明确了邵水保护的范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保护职责以及经费来源,还确定了河长制及保护不力约谈机制。

第二章水污染防治,共6条,规定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保洁、黑臭水体整治等制度。主要解决邵水水污染严重、排污口管理及管网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

第三章生态保护,共6条,规定了水源保护、小流域治理、取用水限制及渔业保护等制度。主要解决邵水水量不足,水生生物破坏现象较为严重等问题。

第四章河道管理,共5条,规定了河道管理范围及标识设置、禁止性行为、开展河道环境整治等制度。主要解决邵水河道被侵占、淤积严重和水工程养护不力、建设违法等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4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破坏渔业资源、实施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1条,规定了施行时间。

各位记者朋友,《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邵水的治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将会极大地促进邵水保护的各项工作。徒法不能自行,需要各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进而让邵水流域沿线单位和个人知悉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