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落实,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逐步确权登记颁证到位。目前,一方面是依据政策,农民用益物权大幅度提升;而另一方面,农民“贷款难”问题仍普遍存在,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建议金融部门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用益物权纳入抵押担保范畴,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