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的建议

来源:湖北十堰市 分享  132017-08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有利于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村行路难问题。“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6409公里,实现了100%行政村和50%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据调查,全市共有自然村8444个(20户以上村),已通水泥路自然村4244个,未通水泥路自然村4200个,需新建通村公路8300公里。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将建设自然村通村水泥路6000公里,为了使规划落到实处,现对我市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争取,力求上级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要抢抓国家实施精准脱贫工作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我市的支持,通过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支持方向和具体要求,积极沟通衔接,加强跟踪协调,争取得到上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力争上级扶持政策和资金向我市倾斜。确保“十三五”期间,部省安排我市通村公路新建、改(扩)建计划不少于6000公里,力争部省补助资金标准有较大幅度提高。
  
  2、加大投入,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
  
  目前,我市修建一公里通村水泥路的成本近50万元,省对县市区按每公里10???-15万标准补助,资金缺口较大。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水泥路建设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省下达我市通村公路新建、改(扩)建计划里程,建议市政府每年从市级财政中按5万元/公里补助,县级政府每年从县财政中按5万元/公里补助同步配套我市通村公路新、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并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缓解资金缺口带来的建设压力。
  
  3、科学规划,引领自然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为指导,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和各乡镇、村发展实际,高标准编制完善我市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或实施方案。要做好与“十三五”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做到公路建设与生态移民搬迁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新型城镇化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公路建设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最大限度放大交通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倍增效应。市政府工作报告已将修通村通公路1000公里列为市政府2016年十件实事之一,建议优先解决撤并村和较大自然村不通水泥路等问题,以逐步解决其它自然村不通水泥路的问题。
  
  4、加强保障,全力推动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
  
  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明确“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通村水泥路分步实施办法,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顺利实现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起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以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