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扶贫对象脱贫后继续予以扶持的建议
自2015年全市启动脱贫攻坚以来,各区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高位谋划、整体联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大批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达到了脱贫标准实现了脱贫销号,部分重点县(区)将陆续实现摘帽,为全市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各种原因,要使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这些扶贫对象真正同步小康仍然面临许多问题,需要持续扶持促其稳定脱贫、走上致富道路。
一、扶贫对象脱贫后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户“穷”,与小康标准差距大。一是按照目前脱贫标准,脱贫人口实现了“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但收入标准仅3000多元,与全市当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近两倍。二是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返贫机率较大。当前,多数贫困户脱贫户的收入依赖务工,但工资性收入呈下降趋势。如万州区这两年脱贫的人口中就有28270名贫困人口外出务工,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增收脱贫占总贫困人口的61%。但受全球经济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产业结构面临转型升级,对于无技能、文化低、年龄大,主要靠体力挣钱的贫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将更加艰难。经统计,2015、2016年万州区贫困户依靠务工收入户均分别增收15947元和14424元,同比下降了1523元。另外,贫困户生产发展能力弱,难以持续稳定增收。贫困户增收产业真正持续稳定增收尚需2-3年的时间,并且,这些产业和产品处于农业产业链的始端或低端,与二三产业紧密程度低,许多农产品无法有效进入到加工和流通环节,只卖鲜品,受市场波动影响大,农业抗风险能力低,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存在不确定性。三是脱贫人口抵御致贫能力弱。虽然贫困户通过帮扶措施的落实,达到了脱贫标准,但其自身底子差、能力弱,如遇患大病、重残、特大意外事故等时,将极易导致返贫。
(二)贫困村“弱”,与美丽乡村差距大。通过两年的努力,虽然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社会服务功能得到了完善、村级班子战斗力得到极大提高,但与美丽乡村内在要求相差甚远。一是基础条件仍有差距。贫困村大多地势偏远,地缘性贫困因素仍然存在。二是脱贫村产业结构仍然比较单一。在脱贫攻坚中,相关区县虽然注重特色产业的培育,但仍以发展粮油、蔬菜、柑桔、畜禽、烟叶、中药材、水果、林产品等传统农业为主,品种多、规模小,短期内很难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真正能使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还比较少。三是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少。 经调查,大多数脱贫村都没有集体企业等经济收入,虽然在攻坚过程中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了股权化改革,实现了资产收益扶贫,但由于资金量的限制,各村收入都很少。
(三)贫困县“差”,与周边区县差距大。全市的扶贫重点区县主要位于武陵山、秦巴山连片贫困地区的渝东南和渝东北,由于历史、地理因素影响,摘帽区县在基础条件、财政实力等诸多方面均与市区周边区县存在较大差距,加之全市发展战略定位需要,摘帽区县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中仍然处于弱势,需要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扶持,才能实现弯道超车,与全市并驾齐驱同步小康。
二、建议市政府对扶贫对象脱贫后继续加大扶持
(一)落实稳定的扶贫开发政策。为了使脱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坚定扶贫对象脱贫信心,巩固脱贫成效,建议市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要求,根据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确定本市农村扶贫标,将符合标准的脱贫对象及时纳入市级贫困标准扶贫对象,落实扶贫开发相关政策。
(二)继续加大对摘帽区县投入。为了加快摘帽区县发展,建议市政府继续加大对摘帽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各部门对摘帽区县的投入倾斜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促进摘帽区县对区域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农户持续增收给予有力扶持,持续巩固扶贫攻坚成果。
(三)建立完善巩固脱贫成果保障机制。
按照全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产业精准扶持、完善贫困农村基础设施、贫困人口分类救助、扶贫投入持续增长、拓展社会扶贫领域、脱贫成果考核等扶贫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