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位于鄂西北边远山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属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0年被列为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全县17个乡镇254个行政村、2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7.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3万人,非农业人口5.76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88%;16周岁以下8.11万人,16周岁至59周岁30.57万人,60岁以上8.38万人。
根据《国务院发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010年己完成全县17个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竹山自1993年就开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经过十多年努力,农村养老保险业务不断壮大,特别在农村养老保险职能划转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从机构建设、人员、经费、场地、设施、职责等基本做到了六到位,农保工作依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管理经验,不断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和机构能力建设,业务管理日趋规范,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截止2010年10月底,全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农民达21399人,其中村主职干部449人,失地农民185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1108万元,其中237名参保对象已享受到退休待遇,在解决农民老有所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要。该县紧密结合移民安置、工程拆迁、扶贫迁移、更新改造、村庄整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施、统一风格、统一政策,实行房屋、设施连片整建,着力把竹房城镇带建设成为全省山区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城乡一体化的先行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在大开发、大建设、大移民的过程中,全县库区及城镇带建设区域的群众舍“小家”、顾“大家”,为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为此,县财政每年需拿出一千多万用于41.3万农业人口的老有所养问题。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竹山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境内八百里堵河是引江济汉(大宁河-堵河-汉江)的重要引水通道,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建设生态大县,维持生态平衡,既是竹山人民支持和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政治责任,也是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由于历史、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长期生活在交通不便的高山、二高山及偏远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农民,受传统生产方式和劳动能力的制约,主要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低水平的简单重复生产、劳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为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该县将生态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建设,由此在生态利用、资源开发、生产发展等方面必然受到诸多限制,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也必将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请求将竹山县纳入2011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尽快解决人民群众的老有所养问题。与此同时,考虑竹山县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一江清水送北京”过程中为保护环境而作出的局部牺牲,请求省、市政府呼请中央在制定西部地区发展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竹山县的这一实际,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此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所涉水源区人民群众,共赢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