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渝中区义务教育生均办学条件考核标准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放宽渝中区义务教育生均办学条件考核标准的建议

 

 渝中区目前小学生人数为2.98万人,全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7.68平方米;中学生人数为2.36万人,全区中学生均占地面积12.54平方米。近年来,渝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中小学校校点布局,改善中小学校办学场地条件,专门编制《渝中区校点布局规划(2015-2030年)》方案。根据规划,渝中区将尽可能增加学校用地面积,在十三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小学生生均占地面积9.34平方米,中学生生均占地面积13.59平方米。

 但是对比重庆市的标准,要求小学生生均占地面积16平方米,中学生生均占地面积17平方米,渝中区单个学校计算生均面积不达标的小学有26所,占86.67%;不达标的初中有2所,占33.33%;按照五大功能区布局规划的差异化考核思路,市规划局将都市功能核心区的考核标准降至60%计算,则渝中区不达标的小学有23所,占76.67%;不达标的初中有2所,占33.33%。

 渝中区是都市功能核心区中的中心区,土地空间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接纳了57.23%的非渝中区户籍学生,为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由于条件特殊,渝中区中小学校建设做了很多创新性的工作,在复合型校园利用尝试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比如大量功能区布局在室内或屋顶,将建筑架空而地面层作为活动场地,将实际可利用空间面积系数实际超过土地面积。

 建议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考核。渝中区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的6个区中完全不同于其他各区,建议渝中区不采用都市功能核心区按市内标准打6折的标准而采用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小学生生均占地7.41平方米和初中生生均占地9.33平方米来作为规划和考核机制的控制标准低限。对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允许再给予60%系数的认定,如果达到这个标准即视作达标了。

 由于渝中区就学的学生中非渝中户籍学生数量较大,建议教委在计算生均占地、校舍面积时,适当将学生人数中的非渝中区户籍学生比例进行系数折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