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1)理由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我市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区县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乡镇、街道监管机构从无到有,组建了监管所和监管办,建立了村(社区)协管员队伍,较好地建成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管体系和村(社区)四级工作体系。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存在问题较多,在地方政府人员编制未新增、专职人员的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打造专业食品药品监管队伍难度大。由于基层人员较少,监管力度严重不足。加之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不齐和人员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导致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建议

 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基层食药监所建设。进一步落实机构改革后尚未到位的人员编制场所设施、执法装备、监管经费等相关问题,确保各基层食药监所顺利运行。二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地方法规配套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加快食品药品安全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促进法律法规有效衔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地方立法,加快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地方性法规。三是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严格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的代表性、连续性、系统性。加强对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重点强化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分析,提高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四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严格检验检测程序,规范技术手段,提高检验结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