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相继出台了《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原来仅通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保障方式,逐步完善了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扩大了保障覆盖面。
从当前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来看,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我市对棚户区的改造力度及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还有待加强。目前我们的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还忽略了一个新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特殊群体,这个特殊的困难群体是因为我们发展经济,支持项目建设的失地农民。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近几年工业园区建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年产值过亿的企业占30%。全市唯一上市企业华昌达公司落户东城开发区,开创了我市首家上市企业的先例。东风大道、许白路、东环路,车城广场等市政建设项目相继落户在辖区内,这些经济建设、市政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使东城开发区2170户因支持项目建设,拆除住房,现面临无收入、无土地、无房住的尴尬局面。急需得到安置。因此,加快我市保障住房建设,切实改善城市城中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具有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抓紧抓好,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使失地农民住房也得到保障。我区经过认真研究,拟将和谐路片区500亩土地纳入保障性住房计划,请市政府支持解决。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将东城开发区失地农民住房困难纳入市政府2012年旧城改造范围。
2、解决补助资金。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支持,加快棚户区改造速度,尽快改善失地农民住房困难的现状。
3、加大失地农民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力度。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土地、发改、规划、房管等各相关部门落实棚户区改造的有关优惠政策。
4、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在规划、土地供应、立项审批、资金保证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失地农民尽早享受到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惠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