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建设乡农民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问题的议案(2004年)

来源:武汉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建议编号:294 

  代表姓名:李开银 尹其照 杨敦清 何承藻 许国胜 李 平 曾和平 夏士杰 喻俊芳 张开芬 吴有元 刘英姿 贺丹心 魏祖刚 戚茂武 董久志 邹美春 陈 馨

  事由:关于切实解决建设乡农民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问题的议案

  内容:

  在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建设乡于1987年8月设置了改水机构,在改水机构的直接安排下,全乡大部分范围内(1.2万人)的管道铺设工作全面启动。自1988年12月管道辅设完工并由青山外贸港埠公司两台机泵供水后,供水开始相对稳定。日久天长,由于管理上的原因,少数用户经费难到位。同时,又由于管道质量上的原因,时有漏水现象;由于自然的原因,原来的水井不能用,湖塘受污染的水不能饮用;由于高度原因,水压难上三米高的墩子,导致农民经常为饮水扯皮,真正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乡水改办、村委会多次调解饮水纠纷,效果都不明显,后来干脆限时用水(每天只开一、两小时用水)。青山外贸港埠公司在一时难找到好办法的情况下,由开两台减为开一台机泵供水,再由一台发展到停用。眼看投资上千万的自来水不能饮用,建设乡政府心急如焚,积极与武钢联系,在武钢的支持下,建设乡农民于1999年6月改用武钢的自来水。另外,由于武钢生产造成的污染,导致了建设乡的水系遭到严重破坏,特别严重的是乡环一大港和武钢排污港,两港长期排放武钢污水,且是占港排放。因这两港的污水都进入武钢农场属下的北湖,而北湖又连接着建设乡的其它水系,这使建设乡的农业生产灌溉遭到极大影响。为此,我们建议:一、市政府应从“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实际出发,加大投入,彻底改造建设乡的自来水管道。二、依据环保法要求,武钢要赔偿占港排污的费用的同时,彻底改造污染环境,还建设乡一个清洁、干净、卫生的农业灌溉用水。三、对生活用水要实行规范化经营,由有关公司直接对村、对农户供水并收费。四、农业灌溉用水改由小机井提供,约1000口,小机井建设经费应由有关部门或武钢给予补贴。

  承办单位:市水务局、武钢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