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出台《重庆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尽快出台《重庆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事由

    重庆是山城,主要由台地、丘陵和山地构成,平坝土地资源有限。充分发挥山地城市的特点,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城市整体功能提升,对于节约集约用地,是十分有利的。目前已编制完成的《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即将实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作为城市自然资源,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交通市政建设、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这一利民规划落到实处,安全有序推进工作,需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二、必要性、可行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交通、人防、管网、商业、人行通道等市政设施建设将会占用大量的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利用的实施将存在诸多矛盾,若不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指导、协调,将无法达到合理充分利用的目的。

1、作为城市交通的骨干线路,轨道交通发展迅速,地下已初步形成网络。如何依托轨道交通站、点、场、通道的有利条件,与各种交通、商业、住宅小区等有机衔接,满足城市功能需要,要有统一规划与管理的理念。就目前而言,轨道交通总体层面上已建、在建和规划的项目已将城市重要功能区进行了联系。但是由于地形、地貌等条件约束,以及规划设计的缺失,导致利用轨道交通TOD模式促进城市空间利用发展不多。在建设的过程中,大多数站点的相关设施都是独立于周边开发用地而单独设置的,各站点设施未能很好的实现与周边城市空间的无缝衔接,许多开发项目未能与轨道很好接口,在空间上,轨道交通系统成为独立于城市综合网络和功能体系之外的独立空间。其结果导致换乘难,接驳难。轨道交通对城市居民出行的吸引力被降低,作为地下空间利用的依托,未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因此,在统一规划,空间利用的情况下,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是建设、管理的必要措施和办法。

   2、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意识到地下空间利用的意义和效益,也正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制定《重庆市地下空间发放利用管理办法 》具有以下依据和条件:

    国家层面:已有《物权法》、建设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地方立法方面:已有《重庆城乡规划条例》及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城乡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导则(试行)》。

    其它城市:上海出台有《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上海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草案)》。

    目前我市尚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章,但有国家法规作依据,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制定具有重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是完全可行的。

三、建议

   《重庆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对于指导和规范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最大限度用好资源,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明确地下空间的产权关系;强调政府对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的调控及引导作用;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遵循“统筹规划”的原则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亟需相关政策及法规的制定和颁布。

    因此,建议尽快出台《重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确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