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致家等5人:建议为我市养老工作立法

来源:南京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南京市老龄人口进入持续快速增长阶段,城市已经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龄问题正成为深刻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课题。家庭与社区方式是重要的几个养老途,也是老年人生活的重要途径。南京的家庭与社区养老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建设,取得了很多与很好的成绩。相比之下,目前与养老有关的法规体系制定比较滞后,需要尽快针对养老有些问题进行立法建设,立法内容重点包括以下的几个方面:

  1、规范老住宅区增加无障碍设施的相关制度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推进,新的住宅区大部分都安装了电梯等设施。但是许多老住宅区却没有电梯,而这些无电梯多层老住宅楼,居住着为数不少60岁以上的老龄人,随着年龄的逐步上升,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已感觉到爬楼梯越来越吃力和艰辛。无电梯的高楼层建筑给身体不便的老人及残障人士生活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他们必须有人辅助才能外出,否则就只能呆在家里。这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非常不利的,也不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给老住宅区安装电梯,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已成为一个越来越迫切的民生工程。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已率先试点启动此项工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在满足规划、通风、日照、安全、消防的前提下,由市人大成立领导小组,责成一部门牵头负总责,在有条件安装电梯的老住宅楼及老建筑考虑安装电梯,楼外面和地平连接处有条件应增加平坡,方便残疾人通行。鉴于许多老住宅区不便于安装电梯,可以考虑其他的设施,如考虑给残障人士配备特殊的爬楼梯设备,方便他们的出行。2)、参考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的经验,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市、本地区实际的操作办法。涉及到建设和运营电梯的费用,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由政府和楼房居住者共同出资。3)、虽然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但如何执行在南京还有一定的难度,更没有办法推广,需要人大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的立法政策。

  2、完善家庭与社区医疗保障,为老人配备家庭医生与护工,为制定合适的收费政策提供立法法规

  完善社区医疗资源和保障,为每位老人配备家庭医生,为不方便的每位老人配备护工,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目前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有一些收费政策,但大都比较老、零散和不配套,为此希望市人大责统一负责这个事情,能够尽快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

  3、更多关注孤寡、空巢、失能老人,尽快完善居家与社区养老各项社会服务项目和收费政策

  充分利用社区里的空闲房屋,增加集康复、就餐、娱乐、老年大学及其他综合功能于一体的日间照料托老(残)所,实现老人有需求的服务全覆盖。

  4、完善社会、非政府团体与企业参与养老的政策法规制度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社会与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在养老这个领域有着比较大的商业机遇,可能会有不少社会、非政府组织与企业参与进来。为此,需要尽快就这些机构参与养老的问题制定一套完整的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