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 春:传承城市文化,保护老房子,发展新经济

来源:武汉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武汉市硚口区人大代表 柯 春

 

  我市现有优秀历史建筑163处。依据《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政府和民间力量正致力于共同保护、开发、利用武汉百年建筑。但也面临很多现实问题。一是车位预留不足,交通路网不畅,市政配套老化;二是发展经济经营和业态没主题、无规划;三是修缮保护不到位;四是动迁难;五是建筑风格规划不合理;六是产权关系复杂。

  为此,必须借鉴国内外经验,让百年建筑成为人文、美学和现代经济功能的载体。一要组成专家团队做好整体规划,确定前瞻性的发展方向和产业定位。二要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细则,设立“XX管委会”(或经济区),主导老房子保护、经营和文化传承。三可鼓励租售,寻找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保护好老建筑的策略,以“大收藏”的发展眼光,鼓励机构和私人收藏家开展抢救性收藏和保护的工作。四要监督保护,鼓励修缮,整旧如旧,同时进一步探讨维护修缮费用支出、维护修缮专业资质和队伍建设、私人产权历史建筑的维护等问题,并落实经费和强制措施。五要加大城市文化的交流传播及对外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保护老房子,发展新经济”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参与性,举办境内境外“城市文化,历史建筑”主题的交流互访,“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打造“大武汉”城市品牌,提高武汉在全国和国际的地位,促进地方经济大发展。六要科学定位产业业态,“城市文化,老房子,老建筑”应该引进有历史、有文化传承、有渊源、有精髓的高端产业(或业态)集聚,如使领馆(商务代表处)、一线奢侈品、高端名车、海外基金会、港澳商会(楼宇经济,企业总部)等,既能保证历史建筑的固有风貌、文化精髓,又能带来高税收、大知名度的产业(业态),讲述新的城市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