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农村地区开行的公交车纳入农村客运范畴享受农客班车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将农村地区开行的公交车纳入

农村客运范畴享受农客班车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案由

 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市交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支持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的相关政策,如对农村客运班车政府购买相关类别的车辆保险,提高农村客运抗风险能力;实施对镇至行政村、行政村至行政村的农村客运车辆每天给予营运补贴等。通过这些支持、扶持政策,农村客运得以大力发展,全市已实现了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农村群众出行条件大为改观。

 按照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战略决策,市政府提出全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全市积极响应,各区县已实现城区市民通过公交车出行。为进一步缩小城乡群众享受公共交通服务的差距,部分区县推进了城乡客运一体化,对农村客运班车进行了公交化改造,开行了城区至镇、行政村的公交车,这也是我市今后缩小城乡二元结构的方向之一。此部分改造后的公交线路车辆与原农客班线车辆相比较,运行线路未发生改变,承担的沿线农村群众出行输送任务也未发生改变。但由于运行车辆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以前的班车客运改变为公交客运,因此无法享受政府对支持农村客运发展的上述相关支持、扶持政策,造成企业运营成本大增,不能实现此部分至镇、村公交的可持续发展,给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缩小城乡群众享受公共交通服务的差距带来阻碍。

 二、恳请市交委牵头帮助解决的事项

 一是恳请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将在农村地区运行的公交车参照农村客运班车的条件将其纳入农村客运范畴,参照农客班车给予公交车相关类别保险政府购买等支持、扶持政策。

 二是恳请市交委对乡镇至行政村、行政村至行政村的公交车参照农客班车给予营运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