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三峡后续政策、提高资金效益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完善三峡后续政策、提高资金效益的建议

 

 三峡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工程。在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移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重庆于2010年成功完成百万移民搬迁的历史重任。三峡移民搬迁以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三峡库区后期发展的扶持政策,有力推动各移民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实现了库区移民“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当前,三峡后续政策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一是资金持续投入不足。因历史原因,移民搬迁时各城区严格按照“三原”(原规模、原功能、原标准)政策划拨资金、规划土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功能建筑规模和容量完全不能适应需要,亟需进一步追加投入。二是县级资金配套困难。三峡后续投入部分政策需要县级财政配套,部分贫困区县难以承担。以丰都县库岸治理为例,规划的丰都县龙河大桥至刀鞘溪等库岸整治项目总投资1.15亿元,按照规定上级补助资金为2070万元,县级财政需筹集资金达9430万元,筹集难度非常大。三是资金投向不够精准。三峡后续资金虽然分配到了各区县,但是等待资金分配的领域广、项目多,部分紧急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以丰都县高家镇中学迁建项目为例,该校因避让三峡蓄水搬迁到高家镇中心校,致使两校“大班额”现象异常严重,班生数最多的达80余人,迁建学校迫在眉睫。目前,该迁建项目所需资金近1亿元,但上级按照“三原”政策并通过个案处理的方式,仅支持该项目1846万元,资金投入差距较大,项目推进艰难,“大班额”问题难以及时解决。

 为此,建议市上打好三峡后续政策“补丁”,真正实现库区移民逐步致富。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考虑各移民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后续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加大对贫困区县的扶持力度,缩减甚至取消贫困区县县级财政配套部分,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坚持精准投入。建立重大项目、紧急项目议事机制,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的原则对重大项目、紧急项目进行论证,并足额投入,切实解决地方重大民生问题,提高资金投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