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句话是习总书记在索契冬奥会谈中国改革的时候讲过的话,我觉得特别契合我们今天的会议精神,就用这句话作为我的发言题目。我想讲三点:
我们必须担当!
宪法对于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很明确,我不想把时间花费在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的论述上,我对此只讲两点:一是在中央层面的要求,自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决策层改革态度之坚决,措施之得力,出招之准确,可以说招招击中时弊,对内赢得民心,对外得到尊重。可以预见,今年“两会”后,必将有突破性改革措施,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任何得过且过、虚以委蛇都会变得很艰难。武汉作为先行先试的城市,必须趁早谋划,从现在开始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宪法框架内,创设一套适合自己的监督措施,并且落实到位,完成我们的担当;二是从武汉的实际情况来看,刚刚结束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呼声最高的“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成为了今年“一号议案”。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不仅仅要求政府公开权力明细,更要监督其落实,牢牢树起关住“权力的铁笼子”的理念,不仅要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还必须要有评价机制,考核是不是说到做到、要取信于民。社会信任缺失、民众情绪焦虑,究其原因,都与政策朝令夕改、承诺不兑现、前后不一有很大关系,市人大作为武汉市最高权力机关,如果不能切实担当监督职责,同样不能取信千万市民。
我们能够担当!
有三个理由:一是常委们大多有行政工作经验,业务很熟悉,二是有市委的领导与支持,三是我们能够得到市民的拥护。
怎么担当?
迅速完成角色转换。我们的委员大多来自于行政系统,与政府是曾经的一家人、亲兄弟,如果不明确与政府之间监督与执行的关系,转换角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专项检查、报告审议,只能事倍功半,甚至徒费公帑。
改变理政观念。我们以往在行使监督的时候,常有人说要相信政府。要说信任,没有人比得上在坐的各位委员更信任了,因为政府的组成人员是大家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但是信任不意味着放任,信任决不能代替监督;要说信任,5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全市550多名代表选举出来的,他们出于信任,把对于政府、两院的日常监督权力交给了我们,如果我们疏于监督,也会失信于民。
切断物质依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武汉和全国一样,委员们的福利还是来源于原行政单位,但是我们要想办法改变,法官、检察官都要改革,人大改革不会遥远!
公开各专委会权利及其工作细则,在要求政府明确权力清单的同时,人大也要将自己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