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中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专项经费的建议

来源:湖北十堰市 分享  132017-08

  
    按照教育部门关于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的规定,城区小学每天放学时间定在3点40至4点30之间,初中学校每天放学时间都在5点之前,学生放学后至家长下班这段时间,孩子缺人看管。一些学生继续留在学校,无人管理,也增加了学校管理成本;一些家长把孩子放到托管班,但目前众多的托管班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满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鼓励学校开展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根据该指导意见第六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对开展托管服务的学校给予公用经费补贴”要求,建议市政府设立中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专项经费,以保证在校托管服务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