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基层乡镇干部保障和奖励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建议

来源:湖北十堰市 分享  132017-08

  
    乡镇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落实者。随着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实施,乡镇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规范化、精细化。以竹溪县泉溪镇为例,该镇位于南部山区,距离县城63公里,镇上多数干部家住县城,但因单位与家距离远、乡镇工作任务重等种种原因,干部需长期呆在乡镇,最少呆一个星期,多的连续一两个月回不了家一次。虽然基层乡镇干部在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上付出更多,但就乡镇干部待遇来说,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政治待遇与付出不能成正比。有的干部在基层一干20年,而工资最高也只能拿到每个月3500元左右,这与临近的陕西省乡镇相比,工资待遇差别很大。政治待遇方面,因各种因素制约,乡镇干部在交流、调动方面存在极大困难。近年来,虽然上级各级部门出台了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公车改革、职级并行等一系列能提高基层乡镇干部工资待遇、政治待遇的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因受地域位置、资金限制等各方面影响,政策能较快落实到基层乡镇干部身上的时间长、见效不明显,久而久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体现各级领导对基层乡镇干部的关心。
  
    建  议:一是比照参考邻省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综合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基层乡镇干部的工资待遇,提高乡镇干部在基层工作的报酬保障。
  
    二是进一步出台乡镇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明确规定乡镇干部在满基层工作年限后,要轮岗交流到上一级部门,以便于更好调动和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