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老工业基地“退二进三”的建议

来源:湖北十堰市 分享  132017-08
  关于十堰市老工业基地“退二进三”的建议
  

  
    我市城区的老工业基地,无论是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是我全市经济全面加速发展的强劲动力。这些企业大多数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落户在辖区路边的沟岔地段,基本都是与当地的村民交织在一起,水、电、路共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当初的小山村、小沟岔现如今已演变成繁华的都市,有些地段甚至成为人潮涌动、商铺林立、车水马龙的城市黄金地段,由此,派生出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归纳起来看,重点有以下几种:一是发展空间的瓶颈严重影响着老工业基地内众多企业的扩张升级;二是道路交通的瓶颈严重影响着老工业基地内众多企业的物流进出;三是企业与村(居)混居的瓶颈严重影响着老工业基地内众多企业的规范管理;四是由于老工业基地的厂房、厂区全部站在城市的“一线”地区,不利于十堰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针对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究竟选择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加以破解,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经过调研,以及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选择“退二进三”是破解上述矛盾和问题的最佳途径。那就是将基地内的这些企业整体迁入工业园区,走集约、集群发展之路,是这些企业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中实现新的腾飞,并继续巩固领跑在全市经济发展的优势地位。而把退出的老厂区作为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平台,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三产业比重得到进一步攀升,税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就业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十堰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实施“退二进三”尽管是一项社会收益各方共赢的大事、好事,但由于设计的范围广,面临的压力大,必须要打政策、法规、市场的组合拳做保证。为此,希望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老工业基地的实际,比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改造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迅速制定出台有利于老工业基地“退二进三”的土地、规划、固定资产投资、税收、融资、三产业培育等内容的配套扶持政策,从而促进十堰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