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文艺家扶持和奖励力度的建议

来源:江苏泰州市 分享  132017-08
近年来,我市文艺战线涌现出一批德艺双馨的文艺家,他们用文学、书画、戏曲等方式,来讴歌我市改革开放和建市二十周年的成就,取得了骄人的业绩。2016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关于文艺人才扶持培养办法(试行)》,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我市文艺家也广泛热议。不少人认为,我市文化惠民券的做法已经开了个好头,但是在扶持文艺家多出精品力作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建议: 1.设立文艺创作引导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拨、以购代拨等形式,扶持和奖励各文艺团体,促进推进精品生产,扶持其培育文艺新人。 2.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签约制。对签约作品给予一定的经费扶持,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拨付扶持资金,一般于项目创作启动和完成验收合格时分别拨付资金总额。 3.建立毕飞宇文学创作专项奖励资金,加强重点文艺作品的出版发行扶持力度。毕飞宇出生兴化,是我们泰州、全省甚至全国文学创作的标杆,以其个人命名,将会极大地调动本土作家的创作热情。该资金建议只用于大力扶持各文艺类别个人专著的出版发行,每年拟扶持一定数量的(建议10种左右)个人专著出版,其中5种为文学类书籍。对出版的书籍每种给予一定数额的出版扶持资金。凡列入重点创作扶持的作者,须签订《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协议书》。双方签约后,作者可预领该项创作扶持经费标准的50%,其余经费待作品定稿后,提供作品原件并作出书面意见,由专家组评议通过后领取。如因作者主观因素不能按期完成创作项目的,超过规定创作期限一年以上的,应退还预领全部创作经费。 4.加大文艺精品的展示力度。高度注重文艺精品的展览、展演、展示,对举办个展、个演的重要文艺家,每人每场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比照文化惠民券点单机制,一场演出不论良莠,一场需4000---6000元)。建立、培育一支结构稳定的文艺评论队伍,努力提高文艺评论水平。积极开展泰州文艺作品评论,组织评论家撰写和发表一批导向正确、说理透彻的文艺评论文章,引导文艺家提高创作水准,提升泰州“文学高度”。 5.完善文艺精品奖励机制。对在全省、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给予重奖。对获奖作者给予物质奖励,积极为其提供学习深造机会、召开个人作品研讨会、举办个人专场演(展)出等激励措施。市委宣传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获得国家、省、市级奖项作品。凡获国家级、省级重要奖项的文艺作品,给予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奖励。对在全国重点文艺期刊发表的作品,另发一份稿费并给予适当奖励。 6.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对立意新、基础实、市场前景看好的优秀作品,运用政府适当扶持、吸引社会投资、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促进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制作、销售,使文艺作品在市场上受检验,在市场中打磨成品牌。 此建议系在会议上读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后,经过初步调研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