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餐饮业使用带包装消毒碗筷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禁止餐饮业使用带包装消毒碗筷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绝大多数餐馆,包括边远山区的小食店、餐馆,顾客吃饭时使用的全是包装好的消毒碗筷,这种披上一层漂亮塑料外衣的碗筷,只是表面给人卫生的感觉,而事实上却存在着可能危害健康的隐患。

 从2008年,我国已经出台了限制塑令,许多服务行业积极执行。保证食品卫生和餐具卫生是餐饮行业的基本职责,已清洗干净和经过高温消毒的餐具完全没有必要再进行包装,塑料本身就是一种不卫生、环保的污染源,用它来做包装,不仅不卫生,反而对碗筷产生新的污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由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行业在未经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就摆上消毒碗筷,结账时收取一定的消毒费用,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鉴于以上原因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强制对各餐饮行业禁止使用带包装的收费消毒碗筷,并派人进行检查。二是餐饮行业必须提供高温消毒并且符合卫生标准的环保卫生餐具。三是消费者在消费者中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及带包装的收费消毒碗筷取证后有权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消委会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