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来源:重庆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国内电梯引发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引起了群众的广泛关注。突出反映主要集中在部分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不到位、作业人员违规操作、乘客或监护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等。我市的电梯事故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困人故障反映较多。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部件逐渐老化以及电梯普遍存在的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情况,电梯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深化电梯安全监管,优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隐患排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维保服务质量水平提升,确保电梯安全。

 一、电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举报投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随着住宅电梯数量剧增,在受理的特种设备举报投诉案例中,电梯排在首位。而有关电梯的举报投诉案例中,多数涉及住宅电梯,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问题包括:发生事故、伤人关人故障、运行控制系统不稳定、报警电话无效、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

 (二)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突出。据调查统计,故障高发的住宅电梯多集中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及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管理混乱的小区。一方面,这些电梯均属于早期产品,设备档次低、质量差,且老化严重,已进入故障多发期;另一方面,由于维修资金不到位,电梯检修维保不正常,甚至被迫带“病”运行,导致老电梯故障频发,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差。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电梯强制报废年限规定,而一些早期投入使用的电梯,经多年使用后,已不能满足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隐患问题相对突出。

 (三)电梯维护保养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但真正按照规定执行的少之又少。

 (四)住宅电梯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相对缺乏。电梯使用者相对缺乏电梯安全使用教育,部份用户不爱惜电梯,房屋装修和搬运家具时,使用不当,人为损伤电梯的现象屡见不鲜,住宅电梯的外召唤装置、轿内操纵装置、厅门和轿门损坏较多。这些行为客观上加快了电梯的磨损,增大了维修资金压力。据有关机构统计,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的错误操作致使电梯发生的故障占所有电梯故障的30%以上。可见电梯乘用人员的一些错误操作行为也是导致住宅电梯故障的隐患之一。

 (五)住宅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问题成为电梯管理的瓶颈。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住宅产权进一步多元化。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的规定,电梯费用只向产权人收取。目前物业市场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物业管委会的运作尚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收费要直接面对众多产权人,因此困难颇多。

 二、关于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

 1、电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涉及使用电梯的建筑结构,严格按照电梯安装、使用的特殊要求设计和施工;引入有品牌实力、良好售后服务的电梯产品,保证电梯选型、配置及备用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向使用单位移交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设备和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和使用标志。

 2、电梯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电梯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主体责任。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内容和要求、维保时间频次与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建立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方案,适时开展救援演练;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3、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应认真履行维保职责,制订维保方案,确保所维保电梯的安全。每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协助使用单位制订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应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1、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电梯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属地管理协同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镇)协助做好辖区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调解处理因电梯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将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纳入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应督促社区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要督促社区加强辖区电梯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促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依法履行安全责任义务,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

 电梯使用单位积极做好单位内部电梯的宣传,通过张贴警示标识、图画、语言,进行安全教育宣传;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媒体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电梯相关法规宣讲,宣传电梯安全常识,提高乘客安全意识,促进乘客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特别是居民对住宅内电梯)加大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对未经检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或故障频发的电梯应及时举报。

 (四)加强对电梯安全运行的监管

 1、落实各方责任。拟定《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街道、镇和监管部门在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有效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责任。

 2、强化目标考核。明确有关部门电梯安全监管责任。由主管部门和各街道(镇)及管理部门签订电梯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

 3、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在区域范围内确定电梯安全巡查人员,由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开展日常巡查及建立安全工作台账等。

 4、及时通报隐患。杜绝电梯安全隐患,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从电梯使用年限和使用群体进行分类摸底排查,及时发布全市电梯安全隐患情况,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五)推行电梯信息化管理

 1、采用远程无线网络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使政府主管部门、维保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实时掌握和监控电梯运行情况,进一步提升电梯管理水平,提高电梯应急响应能力和故障处置速度,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利用网络实现远程无线网络信息传输。质监部门负责协调电梯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及日常监督管理;通信运营商负责设备购买、安装及协同电梯维保公司负责网络传输、设备运行的日常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