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宪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分管副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巫水流域沿线乡镇(场)人大主席参加。
动员会议现场。
会上,组织学习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宣读了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启动此次执法检查,是对《条例》实施一年来巫水流域治水管水实际成效的一次检验、一次评估、一次推进,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民生使命。
会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要紧扣《条例》规定和工作方案,聚焦责任落实、聚焦问题整改、聚焦长效保障。要坚持依法检查,严格遵循“法定职责、法定范围、法定程序”。要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力戒形式主义,注意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注重实效,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反映《条例》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