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实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10月22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赴县人民法院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县人民法院负责人首先汇报了该法院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所做的积极有效工作,以及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他表示,巫水流域保护是城步生态安全的重要环节,县人民法院将牢固践行司法为民、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使命,持续落实“严格公正司法、优化协同机制,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为城步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汇报讨论会现场。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切实强化巫水司法保护、深化部门协同、提升宣传效果等展开交流讨论,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漆小玲指出,《条例》颁布以来,县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中政治站位高、工作举措实、司法成效显著,为守护“母亲河”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对下步工作,漆小玲强调了四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对践行城步“生态立县”战略、筑牢生态屏障有着重大意义,要持续增强守护巫水的政治自觉和司法担当;二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依法严厉惩治破坏巫水流域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提升生态保护实效;三要进一步深化协同联动。切实构建起与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案件协同、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凝聚齐抓共管的保护合力;四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讲好法治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沿岸村镇社区开展普法,激发全社会守护“母亲河”的内生动力,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巫水生态保护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