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副主任吴均洋、达代群、刘绍良参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世刚,副县长陈静、郭华满、唐基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4年县级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项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对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审查和批准2024年县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指出,要确保国有资产底数精准化、管理协同化、效益最大化。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准审计政治方向,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要全面筑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与突出问题,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监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机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两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