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艳 分享  292026-04

4月28日,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副主任吴均洋、兰忠明、达代群、刘绍良参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世刚,副县长唐基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宁县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为民造福贯穿于履职的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两个聚焦”,守正创新,锤炼作风,以高质量履职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确保资产管理更加规范;要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确保资产价值充分发挥;要压实管理责任,确保资产监管常态长效。要在机制贯通上再加力,在补齐短板上出实招,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经费保障上想办法,推动“一法一条例”在洞口县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