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于海波 陶雯 分享  082023-12

红网时刻新闻12月8日讯(通讯员 于海波 陶雯)12月6至7日,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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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查批准了关于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审查和批准了绥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信访局开展工作评议。

会议观看了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频,县人大各委室汇报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情况,并逐件、逐部门对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进行满意度测评,7件重点代表建议的主办单位、会办单位均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测评。

会议指出,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传递着人民群众的呼声,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期盼。

会议强调,要努力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和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在跟踪督办和解决落实上下功夫。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重点处理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专委会全程跟踪督办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质效,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真正发挥代表建议工作在促进全县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深刻把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效果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调整变更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纲要》顺利高效实施。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评议调查组结合调查走访情况,围绕群众反映突出、代表关心关注,影响较大的问题,分类列出清单,形成评议意见交三个被评议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信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研究评议意见,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问题扎实整改,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孙红辉同志为绥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石亮明为2名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