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邵阳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邵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邵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邵阳市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4.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通过《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8.补选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9.补选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10.审议通过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11.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