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来源:红网邵阳站 作者:邵阳市人大常委会 分享  242023-09

2022年度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批复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性工作及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正处级办事(工作)机构3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信访办)、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专门委员会8个(正处级):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财政经济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为市人大机关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04.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35.48万元,增长(减少)4.41%,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20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3.56万元,占98.4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1.41万元,占1.6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27万元,占87.65%;项目支出395.70万元,占12.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5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91.92万元,增长(减少)2.9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208.85万元,增长(减少)7.09%,主要是因为年中预算安排追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2.16万元,占88.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1万元,占4.44%;卫生健康(类)支出105.06万元,占3.33%;住房保障(类)支出126.25万元,占4%。(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要求到类级科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93.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9%,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指标调剂到此项中。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政策规定,积极压减一般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增强人大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年度召开4场人大讲堂。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

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7%,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大立法工作从严要求,标准更高,任务更重,支出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大监督的支出大部分列入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7%,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政策规定,积极压减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列入了此项,年初预算数仅用于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对此项经费进行了调剂。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进行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进行调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数为0.95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79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进行调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0.2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异动进行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异动进行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3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4%,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政策规定,积极压减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4.07万元,减少(增长)-71.31%,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大大减少;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从严从紧安排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17.98万元,减少(增长)-100.0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7.5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6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政策规定,积极压减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1.87万元,减少(增长)2.91%,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使用年限久远,车辆维修保养开支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万元,占2.4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89万元,占97.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没有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82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用于省人大常委会及兄弟单位来邵检查、调研和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接待省人大领导调研、执法检查等9批次,省内各市州交流学习、考察调研2批次,县市区人大等有关人员来市汇报请示联系工作3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9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燃油和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17.75万元,增长(降低)96.5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单位有效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超过预算,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45.07万元,用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以及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党组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等11个正处级机构全年召开的各类业务工作会议,组织在邵省代表赴省出席全省人大会议,开展人大讲堂等,人数累计4200余人次,内容为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正确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地方立法权等,以开展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做好邵阳代表团赴省有关服务保障工作;提升人大系统履职能力等。开支培训费19.59万元,用于开展人大系统履职能力培训、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举办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参加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举办的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参加省委党校培训、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财务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纪检干部网络培训班等,人数158人,内容为举办邵阳市人大系统履职能力培训班、全市社会建设委员会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参加省人大干部培训基地2022年第33期培训班、全省监察和司法系统干部履职培训班、全省人大信访干部培训班等省人大举办的培训班、省委党校2022年春季学期的换届后市州新任厅级干部进修班、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纪检组四风专题培训、邵阳市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线上培训等;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5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4%。(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接待、调研等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定决议3项,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17批次,组织执法检查6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高质量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1、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行“六学并举”机制。规范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3次,上下同题、对标同步开展党支部学习84次。打造“邵阳人大讲堂”品牌,邀请国家、省级知名专家授课,媒体全程直播,在线观看学习人数达180万人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决扛起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市人大严格对标对表谋划部署全年各项工作,确定31项重点任务,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及专题调度会,市、县联动开展集中宣讲800余场次,微宣讲2600余场次,组织培训学习85场次,在市内媒体推出“书记谈”栏目,市法检“两长”和各县市区委书记谈体会、打算和思路,营造了合力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省人大《人民之友》专版推介我市贯彻落实举措。三是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3件次,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抓好落实。充分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全年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均做到了严谨规范圆满。

2、始终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努力推动法治邵阳建设。一是夯实地方立法基础。不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健全立法协商机制、狠抓基层立法联系点提质。完善立法起草“双组长”、工作专班和法规草案质量评估等机制,成立了由59名专家组成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充至13个,调整补充立法项目库项目14个。二是提升立法质量效率。积极探索“小快灵”立法。审议并通过的《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该法规共十条,不分章节,是我市首个“小快灵”立法项目。巩固和拓展协同立法成果。与娄底、益阳同步举行资江保护条例启动仪式,各级联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努力做到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抓实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2022年审议并通过《邵阳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邵阳市地方特色食品传承与发展条例》,初步完成《邵阳红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管理若干规定(草案)》起草工作。三是切实维护法治统一。首次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严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3、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力度和实效。一是紧扣市委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督促推动依法抗疫、督导推动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二是紧扣计划预算执行和决算强化监督。加强经济运行态势监督、加强预算全过程监督、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紧扣改革发展热点难点强化监督。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执法检查、聚焦社会治理六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聚焦民生热点难点开展调研视察。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搭建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建好联系服务群众网点。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有活动“五有”标准,建设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467个。畅通网上民意表达渠道。在邵阳人大网站设立代表议案建议平台、人大代表及公众互动平台,开通便民服务、在线留言通道,注重通过网络广泛征求意见。用心用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设立人大信访接待中心,完善信访办理机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信访值班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民意征集制度、优化协商沟通模式、力求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卡制度,今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审议议题52项,各项议题审议均做到有目标要求、有问题清单、有督办落实。三是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深化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今年票决实施民生实事项目327个。精准选题开展专题调研,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服务、教育公平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听取和审议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区三线”划定、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市十七中重建事项。

5、始终坚持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一是代表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加强代表履职业务培训。层层分批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在市委党校、省人大培训中心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184名市十七届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制定《关于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的意见》,更好发挥代表专长和作用。提升代表履职服务水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联系市人大代表,及时了解代表履职需求,建设代表履职管理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探索建立市委、“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二是代表履职尽责更加有为。积极支持参与常委会工作。分批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两官”履职评议,在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专题调研中,30余名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倾力为我市争取政策、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支持,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代表建议137件,提交全团建议6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1.5万名人大代表投身抗疫主战场,参与志愿服务等工作,捐款捐物合计500余万元,充分彰显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三是代表建议办理更加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确定18件重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牵头督办领办,采取现场督办、会议督办、函告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高位推动、精准调度,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对“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加大投入保障支持力度促进县乡安全水平提升”2件重点处理建议进行专题询问,市政府及有关承办部门现场应询。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83件,均已答复完毕,代表建议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分别为98.9%和98.4%。

6.始终坚持“四个机关”新目标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工作标准,明确制度遵循,努力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深化“五大活动”,汇聚整体联动合力、锚定“三创”目标,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明确“五化”遵循,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2022年我办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从严审核,基本上做到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但在预算项目申报的时效性,完整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预算执行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除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对于年中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报批。

(四)相关绩效评价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见附件)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