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报告:为了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蒋海洋 分享  02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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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5 月 24 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浩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5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了报告,认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用数据说话,求真务实,是一个高质量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函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督促省人民政府采取实际行动,确保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变好,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成绩看得见摸的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安排和省人大常委会2022 年度监督工作计划,4 月至 5 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副主任陈文浩担任正、副组长,赴长沙、常德、邵阳、郴州 4 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 10 个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

此次执法检查政治站位坚定,筹备组织精准,特别是人大代表深度参与,执法检查组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向 764 名省人大代表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省、市两级共邀请五级人大代表1624 名参与检查。

陈文浩表示,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我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运用经济技术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不断深化监管执法、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总体向好。

如我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 50 个省直单位生态环保责任,出资 10 亿元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1 年全省空气优良率达 91%,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3.8%,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国家优秀。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各市州累计出台近 50 部相关法规。

制定出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两高”项目管理目录,60 余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不断健全政府两型采购政策体系,累计认定 819 家企业的 2756 种产品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

将全省 124 个行业 10 万余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连续 6 年开展“夏季攻势”,2021 年完成 11 类 2693 项治理任务。本届以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指出的 175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29 个,正在推进、达到序时进度的 44个。

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平台,推行标准化、可视化管理;2016-2021 年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执法案件 19529 宗,处罚金额约 11亿元,其中按日计罚 78 件,查封扣押 1257 件等。

问题不容忽视

陈文浩在报告中指出:在执法检查中,我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还存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落实法定责任还不到位、法律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一些重点领域仍存在突出短板与监管执法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如长株潭地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不大。水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断面和支流重金属超标。土壤环境质量方面,矿区周边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大量腾退工业地块风险管控面临较大压力。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基层执法人员学习法律不深不透,履行法定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对一些历史欠账问题研究不够,规划统筹不够。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未严格实施到位,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夯实,信息公开有待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是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监管失效;尾矿库治理历史遗留问题任重道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仍是弱项,全省9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49座存在不规范运营以及渗滤液污染、恶臭气味扰民等问题或地下水安全隐患。县(市、区)生环委协调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监管执法短板比较突出,垂直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还需要继续探索和研究;环保执法几乎是“空白地带”,广大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等。

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

此次执法检查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继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连续第 5 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检查。陈文浩在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国之大者”,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实法定责任,落实制度要求,促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支持保障,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持续优化法治保障,让我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凝聚全社会珍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应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边界,强化责任体系和问责追责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应加大科技攻关,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应坚持以监督检验立法、用监督推动立法等。公民应加快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