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绥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县委关于严明纪律的规定和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的工作提示”和县委关于严明纪律“八条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定。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县委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要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和建设“三个绥宁”的目标,开展人大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贯彻法律的要求。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推动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