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来源:新宁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艳 分享  192021-07

7月16日上午,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彭洪兵同志为新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接受谭精益同志辞去新宁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决定彭洪兵同志为新宁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彭洪兵在任前发言中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做到: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思想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主责主业;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暂行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县公安局关于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