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人大常委会举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

来源:新宁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艳 分享  292021-06

6月22日,新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龙武陵进行宣讲,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的行为进行解读。大家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

宣讲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决不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事,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所有参会人员还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