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0年第3号)
《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20年7月31日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29日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0年第3号)
《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已经2020年7月31日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