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新宁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刘艳 分享  222020-07

7月17日,新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调整安排2020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议案》。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发言并提出合理性的建议意见。

会议指出,要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发展的村庄规划。二是要厘清职能,明确责权,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执法监管体系。三是要普法到位,形成合力,让依法保护耕地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形成公序良俗。四是要专项整治,规范有序,要按照“不增新量、去除存量”的原则,分类进行处理。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构建天蓝山清水绿新宁。下一步要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的力度,做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文章,做好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工作要以“零容忍”的态势整治到位,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谋划,抓住日常监管这一“牛鼻子”,控增量、减存量,加大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格管控。要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制定措施举措,坚决抑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要就农村违法乱占耕地调研情况尽快向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汇报,用好用实调研成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