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洞口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恒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玉、张建云、吴中华、甘建华、谢雄等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周乐彬,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云龙,县法院院长李林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决定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议程及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免去肖松国、谢宏云等8名同志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的议案。
2019年全县财政收入实现了增长,同时,在支出上,确保了民生重点项目等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会议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该县财政收支形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政策以及该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确定各项预算指标,编制好2020年预算。
2019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主动,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强调,县政府要从依法行政、做好民生的高度,以对上和对下负责的工作态度,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洞口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办法》,切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要建立“回头看”机制,对办理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