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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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和工作任务,研究草拟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意见;了解综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组织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文件、报告、批复以及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和与各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人大机关事务性工作及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18年度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正处级工作(办事)机构4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信访办)、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研究室;设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7个(正处级):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2,369.7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50.96万元,减少9.58%,,主要是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中压减了一般性支出,没有其他收入;二是开展厉行节约,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69.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7.93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21.84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49万元,占87.46%;项目支出297.28万元,占12.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69.77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47.9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1.84元,财政拨款支出 2,369.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0万元,减少 10.2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3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安排和执行中压减了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51万元,减少9.58%。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7.9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0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20万元,减少8.56%。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安排中一般性公用经费减少,没有其他收入。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69.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4.95万元,占84.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8万元,占9.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24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63.11万元,占2.66%。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0.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6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3%,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代会议经费及国、省代表活动经费和调整追加的福利费(死亡抚恤金)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调资、奖金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5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和年中追加的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奖金等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支出(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6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没有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51.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11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2.49万元。其中:

 人 员经费1,58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0.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1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23万元,完成预算的54.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临时赋予任务因公出国,与上年相比增加5.64万元,增长9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常委会赵为济副主任1人根据湘政外出字[2018]1662号批件参与省人大组团出国进行友好交流访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7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厉行节约,接待任务同比下降,与上年相比减少14.37万元,减少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14万元),完成预算的55.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同比减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15.59万元,减少23.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实际用车数量减少,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规范支出程序,严把审核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0.9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18.4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14万元,占80.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市人大常委会赵为济副主任1人根据湘政外出字[2018]1662号批件参与省人大组团出国活动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进行友好交流访问。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45人次,主要是接待省人大机关领导带工作组及兄弟地市州单位等来邵调研、检查和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1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安全奖励费用和车辆购买保险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绩效管理办法,完善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经费开展绩效申报,结合财政有关绩效的文件精神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本单位2018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发放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做到不乱发,不拖欠。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好评,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我单位本着“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制度落实,压减公用支出,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很好的保证了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运行,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具体做好了防控重大风险、助推脱贫攻坚、助推污染防治、推进宪法学习、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预决算审查和监督、持续聚集民生热点监督、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三联两访一帮、扶贫、创文、植树造林、招商引资等工作。所做的工作得到市领导、兄弟单位和群众的高度肯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4.62万元,降低21.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支出程序,严把审核关。比上年减少378.22万元,降低43.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公用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490.28万元。比上年减少378.22万元,压减43.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公用支出。其中:开支会议费289.94万元,用于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有关全市人大系统联席工作会议等,人数5960人,内容为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和地方立法权等;;开支培训费50.7万元,用于开展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人数260人,内容为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和人大机关干部素质提升教育。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待、调研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 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 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预算法》有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19]2号)精神,我办积极组织对2018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本级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设正处级工作(办事)机构4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含信访办)、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根据中发[2001]18号文件精神,参照省人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结合邵阳市的实际,设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7个(正处级):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8年末,市人大机关共有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工勤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7人,离休人员3 人,退休人员7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

我办2018年收入预算164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4.7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0万元。

支出预算164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5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9万元);项目支出 270.20万元。

(二)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我办2018年收入234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7.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84万元。支出236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49万元,占总支出的87.46%;项目支出:297.28万元,占总支出的12.54%。

(三)2018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 2072.49万元,较上年减少384.04万元,降低15.6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21%,较上年增长25.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7月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进行了调整;二是补发新进人员工资;三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待遇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77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较上年降低2.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较上年降低60.5%,其他资本性支出8.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在中共邵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守政治担当、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年度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含下拨各县市区代表活动费、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人大常委会列会、人大代表建议督办、专题调研、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预算联网监督局域网租赁及办公费、市人大民侨外委侗族村寨申遗、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及启聪扶贫计划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及年度报工作总结、市人大农业委“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工作、市人大城环委“三湘环保世纪行”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经费)。2018年项目支出297.28万元,较上年增加81%,原因:一是加强了地方立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了立法干部培训和工作交流;二是积极开展届中专项工作评议,持续聚集民生热点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三是着力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2.24万元,比上年86.56万元减少24.32万元,降低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5万元,较上年5.86万元增加5.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5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市人大常委会赵为济副主任根据湘政外出字[2018]1662号批件,随省人大出访团一行5人于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出访伊朗、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三国进行友城往来、环境保护、经贸考察,并与相关地方议会开展工作交流。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较上年14.97万元减少14.37万元,降低96%,比年初预算减少23.1万元,降低97.5%,减少的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省人大领导及兄弟省市领导所来批次及每批次的接待人数较2017年度有较大幅度降低(部分接待任务由市委接待处实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4万元,比上年减少15.59万元,降低23.7%,比预算减少39.86万元,降低44.3%。


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时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统一由人大办公室行政科办理政府采购,分配到各委室的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统一进行登记造账,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统一按财政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办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邵财绩[2019]2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人大机关从预算编制、预算配置、预算执行和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节约45.3%,支出总额较上年减少28.1%。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其中“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1.46万元,降低45.3%,较上年度支出减少24.32万元,下降28.1%。

预算管理方面:2018年我办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2.24万元,预算安排数113.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4.7%。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实现了应采尽采,所有采购有预算,无预算不开支。

(二)依法履职效能评价

2018年我办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促进了邵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依法监督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

1、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按照国家对人大机关的管理要求,针对性的修订了相关制度,财务制度更为完善。

2、组织制度的学习,贯彻国家、省里颁发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职工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3、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人大机关实行财务会审和机关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相结合的财务报帐审批制度。所有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坚持“事前申报、控制总额”的原则,支出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保障更加强劲有力。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8年度我办坚持抓预算强制度求效益,坚持抓服务强保障求发展,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推行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积极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在筹划安排上,把重要资源全部纳入规划、计划,进行科学配置,做到统一部署、同步展开;在保障投入上,注重向常委会重点工作倾斜,为单位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在资源调配上,加大整合力度,优化整体格局,提高保障效能,确保了经费使用“聚焦中心、服务中心”。

综上所述,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自评打分得98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办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编制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

2018年我办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除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七、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办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三)进一步管控好“三公”经费

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附件: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