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宁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杨琼 分享  112019-12

12月6日,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文国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保昆、张晓霞、苏跃中、黄先伟、袁子玖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唐远伟,副县长戴蹇吾、王远亮,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汉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礼,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土地开发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等6个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议案,审查批准了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同时,会议对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关于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经会议测评,2个部门的不满意率均超过30%,根据《绥宁县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有关规定,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城管局按会议提出审议意见抓紧进行整改,3个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