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新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平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新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表决通过了《新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新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新邵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关于新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新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调整方案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