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锋勤:新型城市化建设须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力度

来源:武汉人大网 分享  132017-08
 
武汉市人大代表  林锋勤
 
  随着城乡人口的大规模迁移以及大量农民被就地城市化,原有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被打破,农村已成为社会管理最薄弱的环节,亟待着力加强。而新型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仅仅依靠村委会在基层自治方面的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一是村委会没有执法权,只能协助上级管理,处理问题显得滞后;二是城市化之前,村委会负责辖区的综合性治理,由村集体经济出资用于本村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管理,城市化之后,市、区和街道与村委会如何分担责权、分摊辖区管理费用的新投入机制有待建立健全;三是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所需投入只依赖单一村委会自筹资金,缺乏制度保障;四是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别“进社区”活动中,村委会承担的权责利不相匹配。
  为此,在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力度。首先,财政应适当对城市化农村社会管理建设倾斜,减轻村委会的经济压力,具体可以借鉴城市社会管理方法来实行。
  其次,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管理模式。建立市、区政府、街道、村委会多级平台的工作体系,特别是发挥村委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改善社区环境,不断培育提升村(居)民的文明素质、共管共治积极性。
  第三,政府部门应促进农村社区的村民自治,利用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原村民“熟人社会”中“村规民约”和非正式权威,充分运用“熟人管理熟人”的办法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