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大机关传达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 强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

来源:绥宁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 刘文忠 侯娟 分享  242022-02

2月17日,绥宁县人大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北塔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顶风违纪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的通报》,强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作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以典型案例警示自己,严格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约法三章”、县委“八条规定”等纪律要求,自警自律,慎独慎微。

会议对县人大机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对党忠诚、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的高度, 压实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作好表率,带头执行严、实、硬的纪律要求。二要强化规矩意识,严守廉政红线。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守有关纪律要求,把作风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要抓好制度落实,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带头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管住、管严、管好机关各项经费开支。四要严肃纪律,推进清廉建设。要以案例为鉴,举一反三,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同时要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在人大机关营造争先创优的干事创业氛围,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