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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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人工湖边为安静休息区,请不要在这里放扩音设备。”3月21日上午11时,市公园管理所综合执法队队员雷海鸥和梅勇文带着执法记录仪和噪音分贝仪等设备,开着巡逻车在市城南公园开始了当天的第二轮巡逻。路过人工湖边时,他们发现有市民在排练节目,扩音设备音量超标,便上前劝阻。市民当即表示理解,关掉扩音设备并离开。

“往常一大早就会被陀螺声扰得睡不着。今年《条例》实施以来,打陀螺的噪音基本得到了控制。”家住城南公园附近的市民简先生表示,希望大家都养成好的习惯,遵守规则,营造一个和谐的大众休闲环境。

我市城市公园具有明显的多样性。从投资主体看,既有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又有民营机构投资兴建的公园。从区域位置看,既有规划区内的公园,又有规划区外的公园;既有中心城区的公园,又有重点乡镇规划在建的公园。目前,我市市区共有7大城市公园、3大城市广场,每天在公园、广场活动的居民不下5万人。据市民反映,问题最集中的是城南公园,而噪音又是其中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对此,《条例》明文规定,除经批准开展的大型公益性活动外,市民每天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7时,不得在城市公园或广场内打陀螺、使用扩音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活动,其他时段的娱乐活动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每天早9时到晚9时,市公园管理所综合执法队队员定时开展6次巡逻,随时使用噪音分贝仪进行检测,发现音量超标及时制止,还大家一个安静温馨的公园。执法队员雷海鸥说:“针对不按规定时间唱歌、跳广场舞播放高音喇叭及播放高音喇叭声音超标等违规行为,我们在进行劝导时,多数市民愿意适当降低音量。”

在公园内,记者发现,过去常见的摆摊经营、流动叫卖等情况并没有出现。这得益于公园管理所、城管、公安的三方联动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加大检查频次,一方面积极宣传、耐心劝导,另一方面,加大处罚暂扣力度,确保给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休闲娱乐环境。

“《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执法依据,管理方面比原来好多了,且大多数市民还是愿意配合。”市公园管理所副所长羊斌介绍,今年以来,执法队员依法暂扣了部分摊担、电动车、扩音设备等,对部分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处罚。下一步,希望增强联动执法的快捷性,壮大执法队伍,还市民一个优美清静的宜居环境。